Michelle's profileYUYU·1030PhotosBlogListsMore ![]() | Hel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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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01 我们,心若琉璃身似花我用不到三天的时间读完了这本书,推荐给我的好朋友~一本很不错的书,讲的故事离我们很近,发生在我的娘家杭州的事情。。。。女主角文小培跟我出奇的像,比如害怕因主动而在爱情里受伤,就只等别人来爱,然后居高姿态的去选择接受或者拒绝。伤害永远是别人的…… 女一号有个很好的异性朋友,守护着她。 同女主角一样我也有一个无话不谈的蓝颜知己,肯定不是情侣那种,这也是目前我很想回杭州去的原因之一,因为我的男闺蜜姐妹淘们都在杭州。直到看了这本书,我难受了…… 因为总会有一天他会离开我,我们之间没有男女的感情,但是当你拥有这样东西很久的时候,突然有一天他要成为别人的,你会难过……因为习惯了…… 我们还是一样,总是很天真的去相信人和事,每次以为自己看清楚了本身,其实内在的真实又是另外一回事。同样有人跟我说过“不要相信你身边的任何人,但是不能不相信自己”!在这个复杂的社会关系中,我们只是金字塔最下层的一只无知小虫,被背后的无形大手操纵着,在前方乱撞。总是有一种被利用的感觉涌上心头,我不喜欢。这感觉就像是刚从学校毕业,感叹世界如此复杂一样,我们真的很渺小,天天被无奈和无能为力的痛苦折磨神经,要不你死,要不你忍。于是我们都忍下来了,习惯了,不再计较什么了。可是这并不代表我乐意接受这样的无力…… 这么说并不代表男人不重要,只是和他们比女人更加需要衣服。华丽的外表虽不能满足女人内心的空虚,却能够让她们真实的体验到虚荣带来的快感。而感情游弋的男人们往往连肉体上的快感也不并不一定能够给予。一言蔽之,穿上漂亮的衣服的女人才有本事去钓有钱的男人。因此,衣服在首,男人在辅。 “你出了事情只想有人能帮助,遇到问题就放弃,很容易相信别人,就是希望有人能帮自己解决所有问题,让自己仍然活在真空的童话世界里。”这是陈瑞涵说的。女一号文小培的相亲对象。我跟她一样,我很想找个男人帮我遮风挡雨,虽然生活在这个自私的年代里的人都知道,这样的男人在上世纪就已经绝种了。但是总有些跟我一样读着爱情小说长大的女人,多希望“他”的存在。我把这样的美好愿望无限的扩大,从XX到XX,以及曾经那些爱过我的帮过我的男人们,我希望自己永远都被人当公主一样宠爱,尽管我有心跳出这种行为方式,但还是常常不自觉的想找人帮忙。 好多东西都没了,就像是遗失在风中的烟花,让我还来不及说再见就已经消逝不见。 我们一样,读过了《谁动了我的奶酪》,这本书用童话的形式讲述了经济学观点的书以两只小老鼠和两个小矮人在对待失去奶酪时各自不同的行为来教育人们面对变化时正确的态度。其中两个小矮人在发现C站奶酪一夜间全部消失后站在原地大喊“谁动了我的奶酪?”而两只小老鼠却在第一时间重新冲进迷宫里,并在N站找到新的奶酪。我从书中学会了,要变被动为主动。 爱情的一部分:在地狱般的酸痛中享受天堂里的甜蜜! 尼采说过,人的身体中藏着三个自己:自我,本我,超我……白天我们游走在被法律、道德规范各色规则的条例“和谐”着的人群中,演绎人生的是努力将自己行为和思想符合社会化标准的自我。夜晚,我们回归单纯,自我防御相对解除,自我控制力减弱,代表我们内心的欲望和真实感受的本我掌握着控制身体的力量。超我,是个可怜的小孩,他没日没夜的被锁在灵魂深处,因为哪怕我们独自呆在黑夜里理性这个狱卒仍然妥善保存着开启超我的钥匙…… 我们和很多女孩一样,很喜欢自我折磨,小说看完后还想去现场操练。后来在蜜蜂苍蝇满身追的年代里,我找的男友都比非典还具有典型性男主特征。难得来个正常人,我偏要把人家折磨成泪流满面才觉得通体舒泰。好像爱情没有痛就不叫爱情,深情不伤就不能永恒。结果吧把言情小说当教科书的四五年里,我将身边的爱我的男人全部男猪化一回后,终于落的个孤身一人……这几年在当现实小说的帮助下我看懂人性自私的丑陋,如今跟我谈爱情,还是一样狗屁不通,只晓得该放手时放手,该保护好自己才是关键。 很多时候忘记不快不是因为我足够宽容,只是因为想让自己获得更轻松愉快。 玻璃大厦的白骨精个个都是从人炼成妖的高手。职场这个新时代的江湖里武功派系多,纸虎派,无耻派,小人派,反正妖精们的世界里肯定找不到清善如佛的人。 有人说过,爱情就像是OFFICE系统,是人生的一套必备的程序,必须要有足够的空间去承载。但是爱情不是WINDOWS系统,所以他不是人生的根本程序,切不可安装在C盘,否则,一旦运行时超过了负荷你的CPU就会瘫痪,随之而来的不是死机就是彻底报废,因此我们要把爱情放在正确的位置,D盘 E盘 毕竟爱情不是生命中的全部。 其实,每一个文小培的心里也有一个人,那个人叫陈瑞涵——同样地,在这个女人的心中,这个男人是一个不可磨灭的符号。 文小培,女,80年代初生人,从小生长在城市中,受过高等教育,有着一群同性和异性的闺蜜,每天都受着不可避免的商品经济大潮的冲击——她有点小资,却也脱离不了小农。在她的性格中,有点单纯,有点世故,有点俗气,也有点理想。也许她没有所谓的蕙心兰质,没有传统上的秀外慧中,她甚至有的时候还有些虚伪,有些自私,但是,不得不说,她是一个在摩登社会里存活在高级写字楼里最普遍的女子,一个真实的女子,一个可爱的女子。正是这个女子,吸引我把《相亲以后》看了两遍。 小培在二十岁出头的时候,自然是心高气傲,一心拼事业,却没想到忽略了自己的个人问题——快到30岁的时候,才想到要给自己找一个精神上的伴侣、物质上的银行卡。就像她自己说的:“二十三岁前,我根本不把男人当回事,因为有本钱;二十四、五岁时,我把男人当生活的调剂品,反正也不缺;过了二十六岁后,我渐渐发现身边的未婚男人越来越少,条件好点的只有在别人的婚礼上才能找到。” 想抓住青春的尾巴的她做白日梦,幻想有一天能有一个白马王子拯救她脱离独孤的单身生活——这个男人,要很有才;这个男人,要很有钱;这个男人,要很懂浪漫;这个男人,要很深情;这个男人…… 等爱,当微醉的石然对小培的背影说:“ 你还是适合做等人爱的好女孩。”的时候,她开始等待一个男人的爱——然而,这个给她全部的、无私的爱的男人却不是她一直在等的那个。 因为一次误会的相亲她遇见了这个男人,一个符合她所有择偶标准的男人。首先,他的确很有钱;其次,他的确很帅;第三,他的确很懂浪漫;第四,这个男人很深情。这个另外,附加地,他有很强烈的占有欲;他经常把自己的真实想法隐藏在内心深处——其实,我猜想,从一开始,从他决定和第一次见面的文小培上床开始,就已经决定和这个女人共度一生了。至于他的花心和他的暴躁——如果一个女人,真的爱上这个男人,那她一定会想尽办法为这个男人的缺点找足借口的,花心是因为他太浪漫吸引了太多女人了,暴躁是因为他很关心啊。 爱情总要走些弯路的。她一开始以为自己爱的是石然——一个同样很帅、很有钱、很有才的男人。爱的很深,所以最后这段恋情失败的时候,她伤得也很深,最后,生命中,只有那个男人,带她脱离痛苦。在传世经典《飘》中,郝思嘉做了一个梦——她在层层迷雾中,一直往下掉,往下掉,最后是那个强壮的臂膀在下面接着她,呵护着她,不让她受伤。陈瑞涵就是那个强壮的臂膀,他在文小培的眼中就是那个潇洒倜傥的白瑞德。 文小培不是《花仙子》中的小蓓,她已经过了那种纯情的年龄了,但是她最后应该成为了郝思嘉——“明天又是新的一天。”经历了职场上的尔虞我诈,经历了失败的恋情的痛苦,同时,温馨的家庭和时刻准备好听她牢骚和八卦的朋友总是在她最需要的时候陪伴在她的左右,这个小女人渐渐成长,真正的爱情也悄然降临在她的身边。我有一个朋友,对于男人的研究与《相亲之后》中的范妮差不多,偶尔,这个女人也深沉一下,她曾经在一次纯女生的KTV聚会中,唱完刘若英的《生日快乐》后,说:“真正的爱情都是无声无息的。” 每一个文小培的心里都有一个陈瑞涵—— 看起来有些物质、有些神经质的她其实很单纯。虽然对于男人的要求摆在台面上的那么多,但是最后,她只想要一个能给她安全感和温暖的男人。人心是很奇妙的东西,一个男人花心的面具下,隐藏着的是每一个女人都梦想的一颗最火热的心、最专一的心。小培出国前夕,一觉醒来,发现那个曾经让她流泪,也让她感到幸福的男人正在厨房里忙活,就像以前她曾经为了他在厨房中忙活一样,她的心中已经认定:就是他了。 石然在故事的最后,伤感地在那个记录着他和小培青春年华的杂志上写道:“爱,时常发生,却经不起等待。”凌晨1点,看到这里的时候,我的电脑里正在放着Andy Williams的《Moon River》——此歌、此书,此景,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眼泪已经滴在纸上。 我想我就是个文小培,我想我正在等我的陈瑞涵,我想我应该庆幸自己知道了这个文小培,我会成为一个更加完美的陈瑞涵的文小培。 Moon river, wider than a mile. I'm crossing you in style someday, old dream-makers, you heartbreaker. Whenever you re going, I m going your way, two drifters, off to see the world. There s such a lot of world to see. We re after the same rainbow s end, waiting round the bend. My huckleberry friend, Moon rive and me. ----其实我们都是等爱的女子,即使遍体鳞伤,心中依然充满希望。 Michelle 09.03.01 March 29 只不过是半途而废 {今天}
陽光如此燦爛. 我把陽光剪掉了。 {你們} 我從一個萬劫不復逃到另一個萬劫不復。 有人離開,有人消失。也有些人重生,有人靠近。不奢望永遠幸福,至少短暫的快樂來過。 {我} 我在這裏繼續大言不慚的文字,我在這裏繼續 一個告別,然後另一個再見。
找到另一個墳墓去埋葬我的記憶,但,我會在這裏,守著你們
March 16 never winter, ever winter {winter:那个遇见}
他躺在床上聽著同住一個酒店的一對情侶爭吵,時間是晚上十一點鐘。女人大聲說:“我那個時候非常害怕,我不想跟你吵。”男人說的話他聽不清。
他是某城有名的設計師,因為要在指定期限交上一份設計稿卻沒有一點靈感,所以通過製造一次旅行尋求素材,不在乎這會使設計的代價過大。
一月的雲南幾乎沒有多少觀光客,在一個小鎮裏,他暴走了整整一個上午才找到一個滿意的住處——庭院需要有充足的光線並且乾淨,要能隨時上網,要處在角落地帶這樣感覺上比較安全僻靜。之後的幾天,他把大部分的時間浪費在背陰空蕩的房間裏,上網查看郵件留言,然後昏睡,對於接下來需要完成的設計束手無策。
他往往會在下午出門,找一家看起來不錯的餐館叫一些功能表上出現的他平常喜歡的食物,可是幾乎每餐都令他非常沮喪,似乎食物對於這裏的人來說只為了填補空腹而完全不會被計較味道。他本來已經沉浸在這種落魄的情緒中,回到房間默默睡覺,還被一個不知所云的爭吵弄醒。
房間很黑暗,休眠中的電腦發出呼吸頻率的橙色微光,透過厚窗簾隱約能看到庭院裏懸掛的幾串暗紅色燈籠。 雪是雲南的寶貝,可是卻在他到來的這個冬季莫名的下起了大雪,那大朵大朵的雪花在天空自由的落下,他的心是冷的,自從她離開了之後,他說過他已經完全不知道什麼是愛了。像是在一座枯井裏,越陷越深,看不到陽光,也不需要水。
記憶並沒有辦法使我們畫地為牢,真正禁錮住我們的,並不是我愛你。正如我們真正所不能遺忘的,其實,只是那些舊事,是那些年幼時青澀的感受。因為當時得刻骨銘心,讓我們在離開後,無法適應冷暖自知的生活。我們更愛自己,於是,我們無法釋懷。
他在燈光慘白的衛生間裏洗過頭髮,披上外套便出門。
他遇見了她,她穿黑色的呢子大衣,圍深紫色的破破洞洞的長圍巾,那圍巾似乎不是為了抵禦寒冷,圍巾在風中飄的很高很高,似乎很驕傲的在向人炫耀在這個世界上行走著這麼個人。
黑色是他喜歡的顏色,其實,也是她的。 當她經過他身邊的時候,他聞到了那熟悉的味道,Burberry的Touch,那很淡的但是對於他來說是再熟悉不過的味道,那熟悉的味道總是讓他回憶起一些痛苦不堪卻又夾雜著誰也無法替代的幸福。 他下意識的看了看她,但是她沒有抬頭,繼續走著。可是,他記住了那個味道,記住了那屬於她的背影。 那個香味終會成為他的疾瘤。 -----{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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